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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納妾是一種風氣,只要有一點點名聲資產的人都會納妾,主要目的是要繁衍後代。妾可以有好多個,妻子卻只能有一個。

她跟她們的地位是差很多的,妻除了比較不得寵之外,其他的權力都有,心情不爽就抓一個妾來罵一罵:「家奴!」三不五時就酸一下:「賤婢!」還挺威風的。

袁世凱在清末是何等的大人物,他是直隸總督,相當於武將之首。然後有一天袁世凱的老媽過世了,於是他就跟他的哥哥袁世敦商量:「把我媽跟我爸葬在一起吧?」

袁世敦一聽,立馬回:「不准!」

按古代葬禮規定,只有大老婆死後能跟丈夫同穴埋葬,小老婆只能葬在家族墳墓堆的外圍。袁世凱是小老婆生的,他原本是想藉此把自己的老媽用偷吃步拉高到大老婆的地位,可是袁世敦這個正港大老婆生下的嫡子,當然不想要有其他女人分散自己生母的崇高地位。

袁世凱好說歹說,他也只是惡狠狠的喊:「我說不准就是不准!有種你告官去,別以為官大就能欺負人。」

結果儘管袁世凱氣得暴跳如雷,但身為一等高官的他也不能拿袁世敦怎麼樣,因為袁世敦的主張完全合乎當時的宗法制度,所以袁世凱再多麼抓狂也只能認栽,把老媽的遺體另外找地方下葬。

男人娶了一堆妻妾,也只有一個女人妻子死後有牌位,可以放上家裡的神明廳。

袁世凱這一氣就是永遠,他和袁世敦斷絕往來,連老家也不爽再回去了。

說這段的意思是,孫文不管有幾個女人,不管他是屬意誰當妻子都沒用,甚至是宋慶齡也一樣,國母聽起來是很威風,但終究還是小老婆,不是妻子不是正宮。「國母」的封號算是安慰獎,自己騙自己。

愛情故事繼續往日本走,那一年孫文住在橫濱一位華僑溫炳臣的家中,為了照料孫文的生活,就找一個日本女生來當孫文的女傭,是 15 歲的淺田春。

在一個日本人西木正明的《孫文的女人》書中,是這麼描寫這個年輕女傭:「圓臉兒、濃眉、鼻樑挺秀,性情溫順早熟(並通曉英文),從外表到人品,都是男人很容易喜歡上的那種類型。」

15 歲,未成年?!先不要急,國父這時候還沒下手。是在三年後淺田春 18 歲,孫文 34 歲的時候才在一間小旅館裡發生了第一次。

在日本的記載淺田春是孫文的「妾」,很多人會生氣 18 歲也還是很小,而且人家本來是來幫傭的,咱們的國父怎麼就這樣把人家給睡去了?

其實日本人是搞錯了淺田春的定位,他們說淺田春是「妾」,但正確來說孫文只是「收用」了淺田春。收用的意思是不具任何法律地位,說穿了就是見不得光的關系,只有關起門來自己家裡人才知道,出了家門就是一個奴婢而已。

耽誤女生的青春還不給名份,到底愛不愛她?

或許應該是有,淺田春 20 歲的時候就香消玉殞,面對一個深刻陪伴自己的年輕生命就此逝去,只要是人應該都會感到傷心遺憾吧?!

國父應該也是真的蠻遺憾的,於是孫文馬上迎接了另一樁婚姻?唉,他是國父嘛!

那一年的夏天,淺田春去世。而就在同一年的秋天,孫文向大月薰的父親提親,當時孫文 37 歲,而女生還在唸橫濱高等女子學校三年級。
 
原本大月素堂先以女兒年幼而拒絕,但孫文一張花嘴太厲害了,隨後他又答應了。於是兩人就此訂婚,那時後孫文與小薰已經相處得十分開心。

還有日本人為他們倆留下出遊嬉戲的敘述:「17歲的少女一襲白底向日葵花的布和服,在橫濱海岸通附近的海邊,與孫中山一起拾蛤蜊。孫中山挽起褲腳,手裡捧著大籮筐,興致勃勃……」

隔一年他們結婚了,但孫文再次離開日本,大月薰原本以為他的郎君將和以往一樣,在忙碌一段時間後就會返回日本,當時的她不只懷著「小別勝新婚」的思念與期待,更重要的是她即將邁入人生的另一個階段,大月薰懷孕了。

於是她寫了一封信給孫文告訴他這個好消息,但日子一天天過去,大月薰卻沒等到孫文的回信。這期間,孫文的女兒順利出生,可是隨著時間一天天的逝去,孫文卻好似斷線的風箏般毫無音訊,熱切的期待逐漸變為冷酷的殘念。

她不得不承認事實:「自己跟女兒被孫文拋棄了!」

大月薰心痛欲絕,幫女兒取名:文子。

還有一個國母,我打的都好累,國父怎麼還不累呢?

說到國母宋慶齡,這就不好怪國父了,畢竟是宋慶齡跟孫文求婚的,不要驚呀!

而這位國母不甘心當小老婆,竟然要孫文和盧慕貞離婚,要知道離婚的話當事人是要出現,那多情何以堪。

國母是挺共產黨的,中共的文革跟她有關,她是最大的....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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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永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