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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十幾年沒談戀愛了,都忘了愛情怎麼相處。

如果曖昧的不算、被騙的不算、不超過三個月的不算、想忘記的不算,那我也大概有七年沒有愛情。

我們在愛情裡都好生疏,方法都很笨拙。
你說我如果真的很需要不夠滿足的話可以去找別人沒關係,只要心還在。
我相信了,就像放出去的小鳥,放心出去飛,累了就回來。
直到有一天你受不了,我感受到你的無奈你的痛,你說你的心被撕碎。

你說你太驕傲,太有自信,結果傷的一蹋糊塗。
我嚇到了,原來愛情不是我原以為的那個理所當然。

我是很直接的人,相信任何人說的話,如果不希望我這樣,一定要管好我。如果是因為愛,我會很甘心。

你問我,像我這樣不定的人為什麼會甘於安定。
我也不知道,或許我不以為這樣是所謂的安定。 

以後的以後,開始約定著我要推你出去曬太陽,你要幫我洗腳。

所以在這以後之前我們分手的話,那請在心裡留一個位置給對方,等以後到來,我們還是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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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永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