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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閒聊,朋友問:

「你還會有一見鍾情的感覺嗎?會為了愛情奮不顧身,不顧一切嗎?」

以前會很直接的說不會,心裡也會覺得還會的人不是太傻太天真,就是愛情受的傷還不夠重,沒被教訓的很夠。

現在會認真的想類似這種幼稚天真的問題,會認真想的時候就會意識到自己至少是期待還能有那樣衝動的感覺。

 

我想跟我年紀差不多的很多人都跟我一樣,一見鍾情的感覺還是會發生,

但也只是發生並不會讓對方知道,而且很快的自己就會想辦法讓那感覺消失。

以前對愛情都會很計較是不是有心動感覺,現在比較相信對方適不適合自己,

彼此的價值觀是不是接近。至於愛情是可以一起培養,人生可以共同經營。

 

當年紀越大,愛情也會跟著長大,愛情履歷也是洋洋灑灑。

看看現在是什麼時候,貳零壹陸拾月拾柒日,快晚上。
已經沒有時間為愛情受傷,也沒有本錢為愛情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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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永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