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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離家出走回娘家,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了。

他們結婚到現在是第六年,有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
她把媽媽和媳婦的角色當作是一個工作。
講好的,一個月薪水二萬,工作範圍是帶小孩,不包含煮飯也不包含洗碗,周休二日。

 

 

因為丈夫沒有好的學歷也沒辦法找到更好的工作,所以只能在家幫忙著家裡的事業,

雖然辛苦粗重靠勞力,但是只要肯做就會有不錯的收入,也是全家人都一起投入一起養家。

他的媽媽原本也是屬於那一種不孝的媳婦,自從自己娶了這一個媳婦後,

突然明白了一切,跪在婆婆病床旁,哭泣著喊媽說著對不起,那一聲"媽"讓在旁邊的我們都哭了。

對不起三個字來的太晚,她的婆婆一個月後過世了,想彌補沒有機會,只有加深她內心更多的自責懺悔。

或許是報應,現在這個媳婦誰敢說不是以前的自己?
看著她的日漸憔悴,我們都知道她正在贖罪。

 

媳婦覺得自己還年輕,不甘心就這樣的生活,只要有一些和當初說好的條件不符合就離家。
她的離家每一次都只是自己沒有帶著小孩,她在意的是自己的權益,也只有看到自己的委屈。

 

他原本以為可以用愛,可以用小孩讓她改變,後來證明了都是沒有用。

看著全家人因為自己的老婆而受苦,他其實比任何人更痛苦。

 

這次已經離家第十天了,他決定不再像之前那樣求她接她回家。

看著自己的媽媽,他知道應該怎麼做。

 

這一次他心裡有一種海闊天空,等著她的離婚協議書。

期待著那一份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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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永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