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對同性戀的迷思》

這是八年前一個十六歲的男生心裡的煎熬

是這樣的 
我是一個高一的學生 16歲 
很早就覺得我喜歡的不是異性 
我很痛 
愛不到想愛的人 
沒人可以分享我的心情 
一度為愛的人想不開 
最後 我還是一個人

在西方 
基督徒認為同性相愛是不被允許的 
但我認為 
如果耶穌生活在我們的年代 
會不會思潮也是開放 包容的呢? 
我一直相信上帝、耶穌 是愛大家的 
也認為我是被牠所愛 
基督教的理念 很多我也認同、嚮往 
相信只要肯為困境而努力 便能得到快樂 
我曾想讓自己喜歡異性 我努力了 
可是我辦不到 
這樣上帝還是不愛我

.
(還好當時有個人給他以下答案,否則在一個青春年紀感情受挫,又不被自己的信仰接納的痛苦,要何去何從?)

1.教義要自己下地獄 
  受到基督教迫害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同性戀 
  異性戀的基督徒總是要同性戀「改變性向」「不和同性發生關係」 
  否則耶和華必定把他們打入硫礦火湖 一點也不手軟 
  但若把同樣的準標拿來要求那些異性戀的基督徒,要他們「改變性向」「一輩子不發生性關係」 
  他們卻自己也做不到 
  同性戀者在外受到感情傷害 在宗教之中卻又無法得到安慰 
  於是紛紛選擇離開

 2.教義要教徒親友下地獄 

  「排他性」向來是一神宗教用來穩固自我勢力的方式 
  他們雖然表面上口口聲聲的「神愛世人」 
  但是一說到「不信」的人 可是比撒但、惡魔還可惡 
  不但生前要殺了他們,死後還要復活丟到硫礦火湖被耶穌再玩弄一次 
  真不知到底「愛」在哪裡?

  基督教友雖自己信了基督教 
  但教義仍要自己所有家族親友 凡不信者一律下地獄 
  不論生前做了多少善事、幫助了多少人 
  「信」與「不信」是上天堂與下地獄唯一的考量 
  要教友接受「自己一個人上天堂」「全家族下地獄」的教義 
  這實在是無比殘忍的宗教思想 
  只好帶著失望與痛苦離開

3.看聖經愈看愈恐怖 
  整本舊約不但處處姦淫,殺人更是從頭殺到尾 
  與一般宗教「修身養性」觀念實在不同 
  似乎只要打著「耶和華」的名號,什麼鳥事都能合理化了 
  有許多人起初以為基督教看起來很神聖、每個人好像都很快樂 
  而好奇進入,想尋求內心平靜 
  但愈是深入才愈發了解:聖經無法將人導向正徒

4.看到教會中的黑暗恐怖 
  老實講 今日的基督教和當時天主教庭並無二異 
  其中的藏汙納垢比X週刊任何報導還要精采 
  教派間彼此鬥爭、教會內部勾心鬥角、金錢利益牽扯不完 
  更甚者淫亂、詐騙、行邪術的不計其數

  唐台生不過是被媒體報導出來的一個倒楣鬼 
  世人所看得到的只是冰山之一角 
  隱藏在教會光鮮之下的其實是世界上最邪惡的鼠輩 
  若沒人說出來 其他人真的很難去知道內情 
  但這些「人魔」的親友卻是了解一切真相的人(我就是) 
  在受盡了虛假的鬼話連篇之後 
  選擇了離開基督教,出來告訴世人真相

 

基督教內每當爆發醜聞的時候 
其他人總是極力撇清說:那是他們接受撒但誘惑而軟弱 
但在我看來,一本處處寫滿邪淫、殺人的經書 
若沒教出這種社會敗類,那才是奇怪的事

我就親眼看到自己身為傳道人的親人 
口口聲聲「主耶穌」「哈利路亞」,滿口聖經經文、要人悔改 
但人後卻拿著信徒的奉獻行醜惡的淫行 
你真的知道台上那個人模人樣的牧師為人如何嗎? 
你真的了解其他基督徒心裡是怎麼想的嗎? 
若不然,你怎麼知道你的教會其實不是撒但的殿堂?

孩子,你並沒罪 
有罪的是聖經,不要讓那本書誤了你的幸福 
同性戀不是你的錯,是上帝的錯 
憑什麼要讓自己去相信那個犯了錯的傢伙竟然還要再處罰你一次?

趁還來得及,趕快離開吧! 
離開之後,你會發現這個世界原來還有許多值得你去追尋的東西

arrow
arrow

    林永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